律界营销之么宁

2019-08-06 10:36:36 274

律师需要营销,但之前法律法规对律师做广告宣传曾经明确禁止,甚至是对律师的名片都有十分严格要求,即使律师本身又是教授或者研究员,但在名片上加上这些头衔的,都属于违反相关规定。所以律师行业一直没有大肆去做广告。律师没有大肆营销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律师觉得依靠广告宣传去承揽业务没有面子,毕竟律师行业是个高大上的行业,在常人的眼中律师往往和上层社会联系在一起,一想到律师就想到贵族般的生活。因为英美及香港影剧的影响导致很多律师觉得好像不能采取营销的方式来承揽业务,而是应该在豪华办公室等着客户自动拿钱上门。

这是律师界一大怪象,所以很多律师顶着律师的头衔实则囊中羞涩,甚至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很多律师不得已转行做企业法务,或者通过考试去公检法系统。

律师行业和其他行业一样也需要营销,不过多年的传统导致律师的营销和其他行业有着本质的区别。最初律师往往做一些软广告,比如在媒体报纸上解答问题,进而将自己宣传出去,有的通过学术研讨和教学等将律师身份宣传出去,这毕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大家都知道营销的重要性,但都不愿意迈出这一步,所以很多律师在做“软广告”,虽然受众面不大,但很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就是靠软广告逐渐崭露头角,进而在江湖上占有一席之地,比如利用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警方在线栏目等等。

很多年轻律师思想相对开放,一做律师就直接在报纸和网络上打广告,比如刑辩律师专家,最著名民商事律师,最著名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等等,只要在百度中搜索一下律师,马上就会出现无数名,但当事人到底要选择哪位律师,连他自己也不清楚,所以这样的广告其实意义不大。

当然笔者谈到律师做广告之前是不符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因为律师是不允许做广告,更不允许去推广。但律师不去推广就没有业务,尤其是刚做律师更是如此。所以在2017年3月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通过《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修正案》,在该修正案第18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以广告的方式宣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以及自己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也就是说律师做广告终于于法有据了。

虽然律师可以做广告,但笔者上面已经论述律师所做广告效果十分不明显,甚至是白白花钱,毕竟律师行业和其他行业不一样,企业只要是产品优惠就可以招揽到客户。而法律服务是典型依靠人的不可替代性的服务,而且有名的律师再高的律师费用也有人请,不出名的律师,即使免费也没有客户,这就是当前律师服务市场。

所以,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全国法律服务市场就是一盘棋,随着交通的四通八达,很多边远县城中经常看到北京律师的身影,尤其是一些有名的案件,都免不了一些名律师的出现,比如杨金柱、李金星、何兵、徐昕、迟夙生等。他们能够出现在这些案件中,还是因为他们是名律师,如果不是名律师,远在天边的当事人怎么也不会找到他们。

所以,要想做好律师,则必须要有名,最起码要在律师界中有名,如果一辈子默默无闻,则不可能有大的收获。目前我国律师缺口很大,法律服务市场很大,一旦律师出名了,案件都会马上过来。俗话说“刑事案件打名气”,所以笔者谈及的上述律师有个共性,都是集中在刑事案件中出名的,当然有的案件因为名律师而成了出名的案件。在中国案件一旦有名律师介入,就成为了名案件,媒体一炒作,国人一关注,这个案件很容易得到公正的审判,比如于欢案就是这样。名案成就了名律师,名律师也可以成就名案。如殷清利律师在发表言论的时候,干脆不用自己的名字,而是冠以“于欢辩护律师XXX说”,这样效果一下子就起来了。

但到底该如何出名呢?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方式,不可否认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提供的,凡律师能够成为名律师者,都已经熟读律书几百遍,操作案件几百件,技艺娴熟,水平高超,雄才大略,有胆有才,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引爆点而已。如果律师本身水平不行,再大的案件、再名的案件也不会捧出名律师。所以律师要成为名律师,必须要将内功练好,等着机遇的到来。

为了出名,律师界也是出现了很多的传奇,比如杨金柱律师,大战法庭多少次,死磕派创始人,最后认为死磕不好听,更名为较真派。不管是什么派,杨律师出名了,是全国的大律师和名律师,据说在石家庄市鹿泉区聂树斌案件,曾经接受聂树斌亲属委托,在河北省高院前面采取绝食静坐方式要求看卷,最后也是杨金柱律师在危及时分将聂树斌案件公布于世,才有了“指雪为沙”的典故,才有了冤杀多年的聂案得到昭雪。再如最近发生的党琳山律师舍身炸碉堡,一下子全国出名。再如学术水平极高的陈有西律师,之前没有怎么听说在北方广茂的田野中留有足迹,在重庆为李庄一辩成为全国知名大律师,据说石家庄的闻名全国的心未来特大传销案件陈大律师也有所参与。还有就是斯伟江,这是一位上海非常有才的律师,据说是知识产权专家,也是因为重庆一战成名。当然北京很多法学泰斗同时又是律师,则更是在业界享有盛誉,名声如雷贯耳,比如顾永忠、李霄林、钱列阳、许兰亭、高子程、张青松等,他们做过的名案大案举不胜举。

所以,只有成为了名律师才有更多当事人去请,律师才会体现其更大的价值。当事人花钱请名律师是因为案件因名律师的介入而变成了“名案”,所以当事人往往不惜重金请名律师出山。毕竟不知名的小律师人轻言微,不要说不提法律意见,即使提出一些意见,也很难打动法官,一旦有名律师的介入,则法官要认真对待,甚至很多时候法官都是如临大敌,比如湖南省双峰县刘义柏涉黑案的审理过程中,就产生了经典的《双峰记》和《断狱记》。

律师则借案件成名,这也是必然之路,没有律师不想推销,没有律师不想成名,当然越有名越累,越累越有名,2017年全国不是好几个律师又被累死了吗?但这是律师的宿命。

话说到此,大家应该理解为什么重庆市检察院前检察官么宁要在元旦闲暇时间发一篇文章《只需心如故》。到底她是要心如何故,笔者到现在也没有琢磨明白,该文中提到她自己曾经的光辉岁月,在薄王执政的年代担当重任将北京著名律师李庄打倒,当然也委婉地提到自己好像对不起李庄,将起诉书中不存在东西在法庭上进行了指控,最后仍旧“只需心如故”。但“只需心如故”并不是单独的一句话,而是“是非曲直苦难辩,自有日月道分明; 白衣惹灰土,只需心如故,清水自清,含忧如镜。”综合起来的意思是被冤枉的时候不要辩解,而是要保持着内心的平静,终有一天会真相大白。

如果这句话真是这样解释的话,则笔者不明白到底是谁在冤枉么宁。其实李庄也没有将她作为对手,李庄的对手是重庆检察机关或者是薄王当时打黑的势力,如果李庄都不将其作为对手的话,她又在求谁原谅呢?

其实法律人都很累,包括公检法在内,尤其律师更累,三天元旦假期很不容易,突然又被么宁一曲《只需心如故》给搅黄了,不看吧对不起自己的职业,看吧又不是她一个人独唱,很快陈有西大律师一篇《阅尽千山始居高》将律师的江湖彻底给搅动起来,笔者也不得不看,但确实忙的顾不上发表评论,陈律师大作还没有琢磨明白,斯伟江马上站了出来,从法律人品格角度将么宁公诉李庄一案进行了点评。此时李庄当然不能缺席也出来发声,很快整个法律界被这四个人给占满了,好像又回到了山城中那场轰轰烈烈的唱红打黑之中。甚至有的律师竟然在网上发表声明,要求将么宁踢出律师队伍,并且详细陈述了理由。随后一个名为独狼的前上海律师站出来说话,认为三个男人输给了一个女人。

但笔者认为在这场口水战中,三个人都是赢家,首先么宁告诉全国人民她要做律师了,而且是一个曾经将著名北京律师打倒的公诉人,绝对算是个十分能干狠姐们,绝对具有重庆女人的那份辣劲儿,她告诉世人她是有基础的人,并且参与过打黑,甚至连律师都敢打,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案件不是小菜一碟吗?

陈有西和斯伟江发声告诉世人,在最危险的时刻是他们不畏权势深入山城为救北京律师奋不顾身,面对着检察机关的强权,他们在当年都毫无畏惧,誓死力辩,虽然八年过去了,他们不但没有老,而是老当益壮,面对么宁奋起反驳,试想连这样案件他们都敢办,还有比薄王时代的形势紧张吗?

唯一的输家就是李庄,8年前受辱已经过去,往事不堪回首。殊不知有人又拿着自己作为资本炫耀,难道不是又一次对李庄的伤害吗?虽然李庄在出狱之后一直活跃在法律界,虽然被追究刑责后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但业界不是多了一个“著名非律师”吗?但毕竟是在提他人的伤疤,笔者建议还是不说的为好。虽然要律师讲究营销,但不能为了营销而不顾一切吧!

最后说一些要求将么宁踢出律师队伍的律师,虽然趁机灵光一现,但是么宁既然敢公开自己要做律师的身份,就不怕别人去挖自己的老底,即使如何申诉、申请,必定会以失败而告终,笔者相信么宁的底气。所以要求将么宁踢出律师队伍的律师也只是发表一下自己的心声而已,想借机成名也许很难!

所以,世人不用为《只需心如故》疑惑,既然是律师就需要营销,马上要走上律师道路了,此时不营销,更待何时?此时往事不重提,想必大家都忘记了在山城里惊心动魄的故事吧!

 

 

 

                                       李世清律师让思绪飞于释然厅

 

                                                 2018年1月10日21点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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